□正修行第六□ 修止观者有二种:一者于坐中修,二者历缘对境修。
一于坐中修止观者:于四威仪中亦乃皆得,然学道者坐为胜,故先约坐以明止观。略出五意不同: 一、对治初心粗乱修止观。所谓行者初作禅时,心粗乱故,应当修止观以除破之。止若不破,即应修观。故云对破初心粗乱修止观。
今明修止观有二意:一者修止,止有三种:
一者系缘守境止。所谓系心鼻端、脐间等处,令心不散。故经云:“系心不放逸,亦如猿著锁。”
二者制心止。所谓随心所起,即便制之,不令驰散。故经云:“此五根者,心为其主,是故汝等当好止心。”此二种皆是事相,不须分别。
三者体真止。所谓随心所念一切诸法,悉之皆从因缘生,无有自性,则心不取,若心不取,则妄念心息,故名为止。如经中说云:“一切诸法中,因缘空无主,息心达本源,故号为沙门。”行者于初坐禅时,随心所念一切诸法,念念不住,虽用如上体真止,而妄念不息,当反观所起之心,过去已灭,现在不住,未来未至,三际穷之,了不可得。不可得法,则无有心。若无有心,则一切法皆无。行者虽观心不著,皆无所有,而非无刹那任运觉知念起。又观此心念以内有六根,外有六尘。根尘相对,故有识生;根尘未对,识本无生。观生如是,观灭亦然,生灭名字,但是假立。生灭心灭,寂灭现前,了无所得,是所谓涅槃空寂之理,其心自止。起信论云:“若心驰散,即当摄来往于正念。是正念者,当之唯心,无外境界。即复此心,亦无自相,念念不可得。”谓初心修学,未便得住,抑之令住,往往发狂。如学射法,久习方中矣。
二者修观有二种:一者对治观。如不净观,对治贪欲。慈心观,对治镇恚。界分别观,对治著我。数息观,对治多寻思等,此不分别也。
二者正观。观诸法无相,并是因缘所生,因缘无性,即是实相。先了所观之境一切皆空,能观之心自然不起。前后之文,多谈此理,请自详之。如经偈中说:“诸法不牢固,常在于念中,已解见空者,一切无想念。”
二、对治心沈浮病修止观。行者于坐禅时,其心暗塞无记瞪瞢,或时多睡,尔时应当修观照了。若于坐中,其心浮动,轻躁不安,尔时应当修止止之。是则略说对治心沈浮病修止观相。但须善识药病相对用之,一一不得于对治有乖僻之失。
三、随便宜修止观。行者于坐禅时,虽为对治心沈,故修于观照,而心不明净,亦无法利,尔时当试修止止之。若于止时,即觉身心安静,当知宜止,即应用止安心。若于坐禅时,虽为对治心浮动故修止,而心不住,亦无法利,当试修观。若于观中,即觉心神明净,寂然安隐,当知宜观,即当用观安心。是则略说随便宜修止观相。但须善约便宜修之,则心神安隐,烦恼患息,证诸法门也。
四、对治定中细心修止观。所谓行者先用止观对破粗乱,乱心既息,即得入定,定心细故,觉身空寂,受于快乐;或利便心发,能以细心取于偏邪之理。若不知定心止息虚诳,必生贪著。若生贪著,执以为实;若之虚诳不实,即爱见二烦恼不起,是为修止。虽复修止,若心犹著爱见,结业不息,尔时应当修观,观于定中细心。若不见定中细心,即不执著定见。若不执著定见,则爱见烦恼业悉皆摧灭,是名修观。此则略说对治定中细心修止观相。分别止观方法。并同于前,但以破定见微细之失为异也。
五、为均齐定慧修止观。行者于坐禅中因修止故,或因修观,而入禅定,虽得入定,而无慧观,是为疑定,不能断结。或观慧微少,即不能发起真慧,断诸结使,发诸法门。尔时应当修观破析,则定慧均等,能断结使,证诸法门。行者于坐禅时应修观故,而心豁然开悟,智慧分明,而定心微少,心则动散,如风中灯,照物不了,不能出离生死。尔时应当复修于止,以修止故,则得定心,如密室中灯,即能破暗,照物分明,是则说均齐定慧二法修止观也。行者若能如是于端身正坐之中,善用此五番修止观意,取舍不失其宜,当知是人善修佛法,能善修故,必于一生不空过也。
复次第二明历缘对境修止观者:端身常坐,乃为入道之胜要,而有累之身,必涉世缘,若随缘对境而不修习止观,是则修心有间绝,结业触处而起,岂得疾与佛法相应。若于一切时中常修定慧方便,当知是人必能通达一切佛法。
云何名历缘修止观?所言缘者,谓六种缘:一行、二住、三坐、四卧、五作作、六言语。 云何明对境修止观?所言境者,谓六尘境:一眼对色、二耳对声、三鼻对香、四舌对味、五身对触、六意对法。行者约此十二事中修止观故,名为历缘对境修止观也。
一、行者。若于行时,应做是念:“我今为何等事欲行?为烦恼所使,及不善无记事行,即不应行;若非烦恼所使,为善利益如法事,即应行。” 云何行中修止?若于行时,即知因于行故,则有一切烦恼善恶等法,了知行心,及行中一切法,皆不可得,则妄念心息,是名修止。 云何行中修观?应做是念:“由心动身,故有进趣,名之为行。因此行故,则有一切烦恼善恶等法。”即当反观行心,不见相貌,当知行者,及行中一切法,毕竟空寂,是名修观。
二、住者。若于住时,应做是念:“我今为何等事欲住?若为诸烦恼及不善无记事住,即不应住;若为善利益事,即应住。” 云何住中修止?若于住时,即知因于住故,则有一切烦恼善恶等法,了知住心、及住中一切法皆不可得,则妄念心息,是名修止。 云何住中修观?应做是念,由心驻身,故名为住,因此住故,则有一切烦恼善恶等法,则当反观住心,不见相貌,当知住者、及住中一切法毕竟空寂,是名修观。
三、坐者。若于坐时,应做是念:“我今为何等事欲坐?若为诸烦恼,及不善无记事等,即不应坐;为善利益事,则应坐。”云何坐中修止?若于坐时,则当了知因于坐故,则有一切烦恼善恶等法,而无一法可得,则妄念不生,是名修止。云何坐中修观?应做是念:“由心所念垒脚安身,因此则有一切善恶等法,故名为坐。”反观坐心,不见相貌,当知坐者,及坐中一切法毕竟空寂,是名修观。
四、卧者。于卧时应做是念:“我今为何等事欲卧?若为不善放逸等事,则不应卧,若为调和四大故卧,则应如师子王卧。”云何卧中修止?若于寝息,则当了知因于卧故,则有一切善恶等法,而无一法可得,则妄念不起,是名修止。云何卧中修观?应做是念:“由于劳乏,即便昏暗,放纵六情,因此则有一切烦恼善恶等法。”即当反观卧心,不见相貌,当知卧者、及卧中一切法毕竟空寂,是名修观。
五、作者。若作时应做是念:“我今为何等事欲如此作?若为不善无记等事,即不应作;若为善利益事,即应作。”云何名作中修止?若于作时,即当了知因于作故,则有一切善恶等法,而无一法可得,则妄念不起,是名修止。云何名作时修观?应作是念:“由心运于身手造作诸事,因此则有一切善恶等法,故名为作。”反观作心,不见相貌,当知作者、及作中一切法毕竟空寂,是名修观。
六、语者。若于语时,应做是念:“我今为何事欲语?若随诸烦恼,为论说不善无记等事而语,即不应语;若为善利益事,即应语。” 云何名语中修止?若于语时,即知因此语故,则有一切烦恼善恶等法,了知语心、及语中一切烦恼善不善法,皆不可得,则妄念心息,是名修止。 云何语中修观?应做是念:“由心觉观鼓动气息,冲于咽喉唇舌齿颚,故出音声语言,因此语故,则有一切善恶等法,故名为语。”反观语心,不见相貌,当知语者、及语中一切法毕竟空寂,是名修观。
如上六义修习止观,随时相应用之,一一皆有前五番修止观意,如上所说。
次六根门中修止观者: 一、眼见色时修止者。随见色时,如水中月,无有定实,若见顺情之色,不起贪爱;若见违情之色,不起镇恼;若见非违非顺之色,不起无明及诸乱想,是名修止。 云何名眼见色时修观?应做是念:“随有所见,即相空寂。所以者何?于彼根尘空明之中,各无所见,亦无分别,和合因缘,出生眼识,次生意识,及能分别种种诸色,因此则有一切烦恼善恶等法。”即当反观念色之心,不见相貌,当知见者、及一切法毕竟空寂,是名修观。
二耳闻声时修止者。随所闻声,即知声如响相,若顺情之声,不起爱心;违情之声,不起镇心;非违非顺之声,不起分别,是名修止。 云何闻声中修观?应做是念:“随所闻声,空无所有,但从根尘和合,生于耳识,次意识生,强起分别,因此即有一切烦恼善恶等法,故名闻声。”反观闻声之心,不见相貌,当知闻者、及一切法毕竟空寂,是名为观。
三、鼻臭香时修止。随所闻香,即知如焰不时,若闻顺情之香,不起著心,违情之臭,不起镇心;非违非顺之香,不生乱念,是名修止。云何闻香中修观?应做是念:“我今闻香,虚诳无实。所以者何?根尘合故,而生鼻识,次生意识,强取香相,因此则有一切烦恼善恶等法,故名闻香。”反观闻香之心,不见相貌,当知闻香、及一切法毕竟空寂,是名修观。
四、舌受味时修止者。随所受味,即知如梦幻中得味,若得顺情美味,不起贪著;违情恶味,不起镇心;非违非顺之味,不起分别意想,是名修止。 云何名舌受味时修观?应做是念:“今所受味,实不可得。所以者何?内外六昧,性无分别,因内舌根和合,则舌识生,次生意识,强取味相,因此则有一切烦恼善恶等法。”反观缘味之识,不见相貌,当知受味者、及一切法毕竟空寂,是名修观。
五、身受触时修止者。随所觉处,即知如影,幻化不实,若受顺情乐触,不起贪著;若受违情苦触,不起镇恼;受非违非顺之触,不起忆想分别,是名修止。 云何身受触时修观?应做是念:“轻重冷暖涩滑等法,名之为触;头等六分,名之为身。触性虚假,身亦不实。”和合因缘,即生身识。次生意识,忆想分别苦乐等相,故名受触。反观缘触之心,不见相貌,当知受触者、及一切法毕竟空寂,是名修观。
六、意知法中修止观相,如初坐中已明讫。自上依六根修止观相,随所意用而用之,一一具上五番之意,是中已广分别,今不重辨。行者若能于行住坐卧见闻觉知等一切处中修止观者,当知是人真修摩诃衍道。 如大品经云:“佛告须菩提,若菩萨行时知行,坐时知坐,乃至服僧伽梨,视眴一心,出入禅定,当知是人名菩萨摩诃衍。”
复次,若人能如是一切处中修行大乘,是人则于世间最胜最上无与等者。释论偈中说:“闲坐林树间,寂然灭诸恶,澹泊得一心,斯乐非天乐。 人求世间利,名衣好床褥,斯乐非安稳,求利无厌足。 衲衣在空闲,动止心常一,自以智慧名,观诸法实相。 种种诸法中,皆以等观入,解慧心寂然,三界无伦匹。” |